一场“借名买房”竟牵出尘封多年的“顶替上学”真相?兄弟对簿公堂,旧案浮出水面,牵动着亲情和两个家庭的命运。弟弟唐向西(化名)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,“一个巴掌拍不响,三方都有责任,我、哥哥还有妈妈,都有问题,对于哥哥人生发生的变化,希望他能接受现实!”
一母同胞的他们,从小因家庭原因未一同长大。据一份民事再审生效判决书查明事实,2012年12月,唐向西以个人名义签订《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,购入西城区一套房屋,房屋交易总价285万元,其中首付112万元。2017年4月,哥哥唐向东起诉弟弟唐向西,称其为工作需要在北京买房,但当时尚未取得北京户口。唐向西有北京户口,故与其约定以其名义在北京购房。2013年8月,唐向东取得北京户口,后要求唐向西配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,对方迟迟不予配合,因此起诉,请求法院判令唐向西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。唐向西则认为,“借名买房”事实不能成立,双方不存在借名买房关系,自己才是房屋真实、合法的购买人。

据媒体报道,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查明,二人的母亲、房产中介出庭作证,证实兄弟二人私下达成口头借名买房约定。房屋全部实际出资、长期还贷、日常居住管理由唐向东负责,仅借用唐向西名下北京购房资格登记产权人。112万元首付款由二人母亲转账至唐向东账户,再经由唐向东转账交付唐向西购房;房产交易产生的中介费、契税、差额税款等全部费用,由唐向东刷卡支付。2013年至2017年绝大多数房屋月供,由唐向东定期转账至唐向西还贷专用账户。2014年至2015年期间,唐向西偿还4.8万元贷款。房屋交付后,唐向东长期在此实际居住,物业费、电费、燃气费等全部缴费票据原件由其长期保管持有。一审法院还查明,2015年10月,唐向西搬离该房屋,二人关于房屋产权、利益分配的分歧爆发。此后,唐向西私自挂失补办房屋不动产权证书,将本人及子女户籍迁入该房屋,明确拒绝配合唐向东办理产权解押、过户手续。2017年12月,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双方成立事实借名买房合同,判令唐向西配合完成房屋过户相关手续。一审判决送达后,唐向西不服,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这场家庭财产纠纷,就此延伸出后续影响唐向东学籍的举报风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