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日报通讯员 覃天 刘梦琪
不用自己出镜,不用寻找货源,也不用处理订单和物流,平台宣称,只要在手机App上租赁一台“AI带货设备”,就能自动直播带货并获得收益。居住在湖北洪湖的胡某,加入这一项目后,先后建立群聊、组织培训,发展、管理的传销团队成员超过50人,层级达三级以上。
早前,胡某在一个名为“自主创业”的微信群里认识了网友刘某(侦查中),对方自称经营酒水、饮料等商品。两人联系数月后,刘某开始向胡某推介某AI数字人直播带货平台,并发来跨境电商峰会、仓库、办公场所和培训活动的照片、视频,称投资者只需在平台租赁设备,平台会负责选品、直播和发货等环节。
同年7月,在刘某的多次推介下,胡某填写邀请码、下载注册了这款平台App。页面上显示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让胡某放下戒备,他随即花费4000元租赁了第一台设备。因胡某不熟悉平台操作方法,刘某又将平台工作人员张某(侦查中)介绍给他。张某把胡某拉入投资交流群,给他讲解平台注册、后台操作和收益规则。其间,胡某与二人未曾见过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