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0日,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应急管理局发布《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“5·18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》。

2026年5月18日,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顶楼发生一起一人受伤的事故。
经调查认定,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“5·18”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安全管理不到位,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未采取技术、管理措施,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
图1中山市铭铂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顶楼更换前的环保管道

图2事故发生后现场
事故发生经过
经调查,5月18日上午,吴某、吴某某、龚某等3人根据付某某安排来到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七楼顶楼进行环保管道施工,利用付某某提供的角磨机等设备进行新环保管道更换和切割作业。
5月18日13时30分左右,工人吴某因用剪刀剪不动环保管道,转而打算用角磨机在环保管道上切个口后用工具掰断。15时30分左右,工人吴某某操作角磨机,工人吴某在旁协助,利用角磨机切割连接水汽分离柜的新主管道时产生火花,溅至旁边的旧管道内,导致发生爆燃,将正对着旧管道的工人龚某烧伤,龚某被送横栏医院后转送市人民医院治疗,伤者全身深Ⅱ-Ⅲ°烧伤,烧伤面积约90%。
